室内设计培训,平面设计培训,2008年02月20日准时开课!            《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培训正在报名         重庆乐泰艺术设计学校 |网站地图 |Rss |
室内设计培训学校,平面设计培训,重庆乐泰学校
 | 网站首页 | 学校介绍 | 信息中心 | 下载中心 | 作品展示 | 课程设置 | 教学日志 | 远程教学 | 室内手绘 | 
 | 服务中心 | 教学教务 | 认证考试 | 休闲娱乐 | 旺阁装饰 | 在线留言 | 设计论坛 | 招生答疑 | 就业指导 | 
室内装潢设计培训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市乐泰艺术设计学校 >> 教学教务 >> 教务管理 >> 文章正文
 

教师管理职责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1

 

重庆乐泰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职责

一:根据学校《管理条例》,切实负责搞好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深入实际,认真负责,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工作,监督学生按时上课和教室清洁卫生,教会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感恩。

三:积极协同学校、 任课 老师、搞好咨询工作和常规管理。

四:全面负责处理学生违纪事件,监督学生认真学习,营造学生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全面负责抓好学生安全问题,杜绝安全隐患,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思想。

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七:每周定时召开班会,全面的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

八:负责学生就业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学生思想认识,上一个新台阶。

乐泰职业培训学校教务处

2006.9.7

 

 
 
版权利所有 重庆室内设计培训学校 渝ICP备05001443号 
电话:023-63870070 欢迎咨询9854054欢迎咨询10013105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环球广场18F 乐泰旧站:Lt18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