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乐泰艺术培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依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校法德治校的原则,根据学校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说粗话、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见到老师及来宾主动行礼问好,言谈举止大方。 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喝酒。 三、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进营业性的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不看影响中学生健康发展的黄色网页。 四、勤习专业,努力提高自身艺术修养,保持画室良好的学习氛围,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上课时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 ;上课期间勿接电话。 五、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学生请病假、事假须征得老师同意。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校领导审批;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六、尊重老师,按时独立完成当天各项作业,对艺术精益求精。 七、爱护校舍和公物,严禁在黑板、墙壁、布告栏等地方涂抹刻画。不损坏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八、严格执行电教室操作规程,不经老师许可,不得随便使用电教设备。 九、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整洁优美。不在教室走廊、宿舍、屋顶追逐打闹,严禁攀爬屋顶栏杆。 十、遵守宿舍制度,服从管理,节约水电。严禁在宿舍么私接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住宿生不准无故离校和推迟返校。不得留宿外人。 十一、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无理取闹滋事斗殴。
本制度将于2005年1 月 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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