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业 合 同
甲方:重庆乐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乙方(学生):
根据国家社会办学的有关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自愿就读于甲方学校的 专业,学制为 个月,即从2006年 月起至2006年 月止。
二、就读该专业,乙方应交的学杂费 元,学杂费乙方应于报到注册时一次性交清。学杂费不含资格证考试费。
四、甲方的职责:
1、负责聘用高素质、富有经验的教师任教。
2、甲方必须按劳动部《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在学制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3、保证乙方在规定学制内学完,并掌握专业技术,如甲方认为未达到所学专业水平,可继续参加学习,直到过关为止。
4、保证有充足的教学设备供乙方实习实践。
5、负责安置乙方就业并长期接受乙方技术咨询、解答技术疑难问题。
五、乙方的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学杂费。
2、勤奋学习,学习期满。各科考试合格,经专业教师签字认可,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完成各科作业和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4、如乙方在校违法乱纪,经教育不改的,甲方有权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开除出校,不退任何费用,(包括在学习期间累记旷课26节,记大过或纪律处分满2次,留校查看以上处分1次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七、乙方在公司实习过程中,按公司实习人员对待,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实习期满后,安排相应工作,视为正式员工对待。
八、乙方中途自动退学或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学习的,乙方所交学杂费不退回,归甲方所有。
九、就业时,乙方必须提供就业所必须的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
十、乙方经公司接收后,该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切均按公司制度执行。
十一、乙方进公司后因怕苦怕累自行辞职以及乙方自己离开公司或因违反制度被辞退的,乙方责任自负;乙方在公司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量而被公司辞退的,责任乙方自负;如果乙方在公司工作过程中,由于专业技术引起的不能胜任工作,学校将对乙方提供免费再培训。
十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