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乐泰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学 生 守 则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积极配合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内容,品德分和专业课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领取结业证书。
4. 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5. 爱护学校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 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下课,因病、事不能上课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旷课。
7. 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上课时不做与上课无关的活动。
8.认真完成实践实习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参加学校任何活动。
8. 对违反《学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分别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对处以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者,学校不负责安排和推荐工作。
重庆市乐泰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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